上海公共管理在职博士,既学生一般指在进入高校学习,也必须是科研机构,接受系统教育及领导学位论文指导和撰写专题论文,进行科研能力的培养。
研究方向:公共政策理论与政策、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社会保障、管理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理论与实务、非营利组织管理、社区服务组织发展与改革。
培养目标:上海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旨在培养掌握坚实的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和公共政策、社会政策等方面知识,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在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公共管理与卫生事业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基本技能,具备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企业从事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提供的身体条件。
(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报考专业研究论文至少1篇论文被认可的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应的单位进行证明)。
2、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需满足本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推荐。
6、报考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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